针灸骨伤系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针灸骨伤系 时间:2021-12-3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处(室)、有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9年立项,2021年完成项目研究,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教育教学检验,并且通过校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包括2020年度疫情期间专项研究项目)。
二、奖项设置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比例为60%,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5%。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高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特色。
(二)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三)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四)申报成果须以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以结项团队人员为准,不得修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各部门要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3.坚持公平公正。各部门要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六、材料报送
(一)成果报送材料
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与成果相关的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4.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
5.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校级以上奖励。
6.教学成果应用证明。
7.科研诚信承诺书。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4)。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汇总表(见附件5)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七、其他
请各部门于2022年1月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项目管理科,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峰 刘鑫
联系电话:0377-63526263
电子邮箱:zf5126@163.com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