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得其法则事半功倍,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论。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深刻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丰富、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方法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攻坚克难中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胜利,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改革,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深刻指出了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改革顺利推进、改革成果及时巩固的有效路径。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很多举措都涉及法律规定,改革必须在法治之下有序、稳步推进,严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红线,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客观现实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改革也在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中不断深化,一些法律会滞后于改革发展实践,其适用性因此会有所降低。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推进清理和修改、废止。立法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基本国情出发,适应改革的客观需要,统筹立改废释纂,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消弭改革的“破”与法治的“守”之间的张力,把改革的“变”和法治的“定”有机统一起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更多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必须依靠法治这个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增强改革的执行力和穿透力,确保社会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一次成功的制度创新,要及时运用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通过授权决定等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法治服务保障改革、改革推动完善法治。
要坚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法治在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同时,也要随着改革发展的脚步不断实现自身的完善。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破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来实现。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法治置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推进,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改革,同时把法治服务其他领域改革和法治自身改革贯通起来,实现改革举措相互配合、政策取向协同一致。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是协调推进的,那些实践经验比较成熟、已经被证明为正确的改革成果,要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并以立法形式固化下来,这是对改革的确认,也是对法治的发展;那些改革试验尚不充分、实践经验尚不成熟,但又迫切需要立法的,可以先作出原则性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预留空间,也为法治完善提供机遇。
二、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结合起来
把握好破与立的关系,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为新时代新征程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要坚持“破立并举”,把握破与立的辩证关系。“破”是手段,“立”是目的,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事物的发展,其实质就在于新事物的不断产生和旧事物的不断灭亡,在“破”与“立”中前进、上升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破立并举”,强调的是有立有破,在“破”和“立”上同时发力,在平衡与互动中推动改革稳步前进。如果只立不破,必然会出现旧弊反弹、改革反复,该立的也很难真正立起来;而如果只破不立,又会带来社会失序,出现治理真空。因此,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立”是发展的基础,应立尽立,把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科学地“立起来”,打开新格局;也要深刻认识到“破”是变革的前提,当破则破,把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旧观念、旧模式、旧办法坚决地“破下去”,破除旧藩篱。
要坚持“先立后破”,明确破与立的优先次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破旧立新、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能否保持系统有序、保证大局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解决好“立”和“破”的出场次序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先立后破”,明确提出“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坚持“先立后破”,强调的是改革要以立为本、立在破前、不立不破。如果不注意时序和步骤,未立先破、快破慢立,甚至只破不立,就会出现衔接不上、转换不畅、矛盾叠加的风险,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谋改革、促发展,要准确把握“立”的基础性地位、先导性作用,循序渐进、稳扎稳打。
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论是“立”还是“破”,都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而且要立得稳、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该破的及时破、坚决破、彻底破,敢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体制机制弊端。通过“立”和“破”,建立与生产力、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的体制机制,破除难以满足生产力、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旧的体制机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以深化改革提高开放水平,以扩大开放提升改革质量
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要以深化改革为扩大开放提供制度保障。当前,推动高水平开放仍面临着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在关键处落子、在深层次突破,牵住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着手。只有改革到位了、机制体制完善了,开放的能力才能更强、空间才能更大、水平才能更高。要注重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破解制约更高水平开放的深层次问题,不断为高水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制度供给。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厚植经营主体成长沃土,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地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与共建国家合作。
要以扩大开放为深化改革提供重要动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动力就是对外开放。改革发展到今天,其复杂程度、敏感程度和艰巨程度都不亚于改革开放初期,更加需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用好这一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不断推进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以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向体制机制的“深水区”、“无人区”迈进,形成和发展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体制机制,实现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在制度层面的高度统一。
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历史和实践证明,改革与开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改革越深入,对开放的水平要求就越高;开放水平越高,对改革的促进作用就越大。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既扩大开放之门,又走稳改革之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良性互动。
四、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既要抓好改革部署的谋划设计,又要抓好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正确把握部署和落实的关系,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效。
要以落实为导向谋划改革方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涉及生产力又涉及生产关系,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既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又涵盖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等内容。改革方案是推进改革的基本依据,必须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要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高度,正确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谋篇布局,深入领会党中央的深谋远虑,准确把握每项改革举措的背景和定位,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要从各领域改革进展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入手,搞清楚每项改革举措的问题导向、创新基点、内容边界等,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在把握客观规律、充分发扬民主、顺应社会期盼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把战略性、前瞻性、方向性的蓝图转变成可操作、可执行、可评估的“施工图”、“实景图”。
要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出台任何一项政策,既要充分考虑将要产生的正面成效,也要考虑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考虑实际执行中可能背离政策初衷的因素,考虑同其他政策是不是有叠加效应,等等。要紧紧围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瞄准“七个聚焦”的主攻方向和具体目标,增强一盘棋意识,打好组合拳改革。要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触及利益矛盾就越复杂尖锐,攻坚克难任务就越艰巨繁重,必须在抓改革落实上下更大功夫。改革越是往深里走,落实改革措施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所涉及的战线和领域、所直面的矛盾和问题往往就越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改革意图、准确把握改革要点、广泛凝聚改革共识,结合实际抓好改革任务实化细化,厘清责任边界,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成效。要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改革推进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把改革措施和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抓改革、促改革。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