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骨伤系2019学年助学贷款评选通知

作者:针灸骨伤系 时间:2019-09-01 点击数:

为了帮助我系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我系自在接到校关于开设绿色通道的通知之后,经系领导研究决定,即刻开展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对象

 我系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二、贷款金额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1)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家庭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残疾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4) 家庭主要成员中有重病患者且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或无充足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四、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五、评选小组

   由系领导任组长,在系部中挑选一部分同学,组成系部评选小组,共同评选。

六、申请流程

   1、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在规定日期之前,准备好

做需材料,上交系部审核。

   2、系部评选小组审核调查,确定上交的材料准确无误。

   3、张榜公示。将初步评选的贷款名单张榜公示5天后,

对无异议,并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基本条件的学生的有关资料

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后,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将编制好的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经办

银行审批;

   4、经办银行对学校提供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

核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对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编

制批准借款学生名单并送交学校;

   5、学校根据经办银行的批准借款学生名单,组织学生

填写贷款合同和借据,然后将学生签署的贷款合同提交经办

银行;

   6、经办银行在借款合同签字后,按学年将学费,住宿

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

  1. 还款须知

    一、毕业后,贷款还清前每年12月自付一次利息,合同到期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具体金额借款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查询。在没有还清贷款前,如果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高校,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贷款逾期一年未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助学贷款信息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自违约本息还清之日起至少保留5年),将可能会严重影响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对此,本人知晓。若违约,愿意承担违约后果。
       三、本人同意本约定与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如果未按约定还款,国家开发银行有权自行或委托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本人在借款合同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或按约定程序更新后的通讯地址)以信件形式寄送催收通知;若邮寄送达被退回,即视为本人下落不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任何一方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送达,一经公告即视为送达完成。

    八、诚信教育

    我系定期组织学生参加还贷诚信教育,贷款学生有义务参加系部及学校组织的所有诚信教育。

     

     

                                   针灸骨伤系

    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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