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骨伤系关于2021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针灸骨伤系 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本系要全面做好2021年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助学贷款在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上的重要作用,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落实落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同时,要进一步提升贷款资助水平,在落实好“绿色通道”资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个学生在一年里只能申请一种贷款),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籍。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不能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则不能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三)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要认真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当地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当年自然灾害和不可控致贫等因素影响,组织做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四)加大对原建档立卡等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应助尽助。本系要把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助学贷款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上限足额申办。同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摸清受助学生底数,加强支持保障。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相关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做好贷款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违约风险、舆情风险。本系要结合2020年度本息回收情况、2021年度本息回收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要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助学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针对历史遗留等棘手问题,要积极处理,及时与学校资助中心沟通。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1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9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3年9月20日。请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21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1年11月16日。
(三)贷款发放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三、其他问题
续贷说明。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系(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针灸骨伤系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