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骨伤系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针灸骨伤系 时间:2022-03-05 点击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全面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现就开展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竞赛安排

(一)竞赛设置

1.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简称:教学能力大赛)。设3个组别,其中,省级竞赛的公共基础课程组由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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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制造电建相关类课程组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财经农医相关类课程组由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承办。

2.2022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大赛(简称:课程思政大赛)。设3个组别,其中,省级竞赛的公共基础课程组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制造电建相关类课程组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财经农医相关类课程组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二)参加对象。教学能力大赛为团队赛,课程思政大赛为个人赛。

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包括教龄2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校工作2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均可参赛。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学竞赛活动,可以单独参赛,或作为兼职教师与学校教师开展校企“双元”教学,促进校企“双元”育人。鼓励《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1138号)公布的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参加课程思政大赛。

二、教学竞赛组织

教学竞赛活动包括学校竞赛、省级竞赛。

(一)学校竞赛。各学校都要开展教学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全员覆盖。

1.制订规划。学校要长期、全面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全体教师参加校级竞赛。通过科学设计制定适应本学校实际情况的校级教学竞赛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年度实现全员参与,提高全体教师专业素质,同时降低教学竞赛对日常教学活动的影响,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局面,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提升质量。学校应组织参赛教师开展赛前培训,明确规范要求,提升参赛质量。赛后及时总结、研讨,分享成果,促进全体教师共同提高。鼓励合理安排不同专业、不同年龄段、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采取梯队、分层等方式参加省级竞赛。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2022年教学竞赛活动各项工作。

(二)省级竞赛

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由网上初赛、现场竞赛、成果转化等组成。省级竞赛方案见附件。

1.网上初赛。由学校报送参赛作品,专家网上评选的方式进行。网上初赛结果按照40%的比例进入现场竞赛。

2.现场竞赛。5月底举办。承办学校应在4月份安排赛前培训;加强赛中各项事务的服务与管理;赛事安排现场观摩直播,不进行网络直播;及时整理参赛文本材料、录制竞赛视频,准备赛后最大限度实现成果资源共享;安排竞赛同期活动(如论坛、讲座、报告会等)。

3.成果转化。主要包括:承办学校网站开辟专栏,对网上初评的优秀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展示;对现场竞赛的优秀视频作品进行网上分享;赛后举办竞赛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赛事。根据实际情况,省教育厅或委托承办学校在下半年适时组织部分省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和近年我省国赛获奖者,开展全省巡讲展示(或分片区展示)活动等。

课程思政大赛省级竞赛于10月底举办。由学校报名,直接进行现场竞赛。省级竞赛方案见附件。承办学校应安排竞赛同期活动,赛后适时举办竞赛总结研讨会。

省赛竞赛时间和组织形式,如遇新冠疫情情况及我省相关重要工作要求,将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

三、省级竞赛评判与奖励

(一)竞赛评判。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由省教育厅聘请职教专家、竞赛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负责竞赛评判工作。同时,加强竞赛事务仲裁、监督工作。其中,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现场竞赛主要邀请省外曾经参与国赛评判的专家进行评判。课程思政大赛省级竞赛实行聘请主任评委负责、群体共同参与的团队评判方式。

(二)奖励设置。省级竞赛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一、二等奖根据现场竞路初评成绩排序其获奖作品认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省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和近年我省国赛获奖者,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全省教学竞赛交流、共享活动,以及全省巡讲展示(或分片区展示)等活动。

四、教学竞赛保障

(一)轮流举办机制。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由国赛成绩领先、具备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轮流承办,课程思政大赛省级竞赛由省赛成绩领先、具备条件的省级“双高工程”建设学校轮流承办。

(二)竞赛经费。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作为省级竞赛的活动经费,承办学校应当安排部分经费支持承办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场地使用、赛场服务、耗材费等费用,给予伙食补贴等,以及举办赛前培训、赛中同期活动、赛后总结研讨、全省巡讲展示等。参加省级竞赛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三)理论实践研究与资源转化。加强教学竞赛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举办双元结构教师小组主题论坛,探索教师分工协作实施模块化教学。积极开展教学竞赛成果资源转化,推动竞赛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和学生。

(四)竞赛督导与评价。省教育厅将加强竞赛事务督导,提高竞赛仲裁、监督水平,促进竞赛更加公平;组织赛后全方位评价,推动竞赛持续提高质量。各学校举办相关教学竞赛文件、工作总结及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纸质文件、电子稿等均须在报名时提交至各承办单位,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电子邮箱:hnsgzds163com)。省级竞赛结束后将通报相关情况,并作为今后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依据之一。

各类教学竞赛活动未确定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东洋、王真真,电话:0371-6969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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