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针灸骨伤系分团校是南阳医学专科学校团校的分支机构,是在校团委的领导、系党总支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系团总支领导的全系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
第二条 团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团校校训:团结、勤奋、创新、奉献
第二章 团校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
第四条 设校长一名,由系团总支书记担任;设副校长若干名,由系党建辅导员、团总支副书记担任。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由系团总支委员担任或由团校招募任命。
第五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 校长(副校长)
1、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团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党委和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
3、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校长不在时,副校长全面主持团校工作,代行校长职责。
(二) 秘书长
1、配合校长、副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
2、负责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3、了解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三) 办公室
1、负责团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2、负责团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
3、负责团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团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团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
6、加强与校团委各分团校的联系与沟通,定期进行工作交流。
7.配合秘书做好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四) 培训部
1、负责团校的课程设置,并负责联系任课教师、授课地点等及通知授课时间。负责团校各项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开展。
2、负责教材的统一购买、下发。
3、进行团校学员思想调研,掌握学员思想动态。
4、负责学员学业考核工作、评定工作。
5、向各班级反馈学员学习情况以及对学员进行各项考评。
(五)宣传部
1、负责网上团校的日常维护。
2、负责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
3、负责与学校校报、广播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团校的影响。
第三章 团校工作制度
第六条 会议制度
团校开课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部门会议。
(一)团校干部会议
1、团校干部会议由团校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
3、团校干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
(二)部门会议
1、各职能部门会议由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2、会前两天须通知办公室会议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场地及具体时间。
第七条 经费管理制度
(一)团校活动经费,由副校长统筹,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预算、支出及核算,并接受校长及校团委的监督、检查。
(二)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合理规划,量入为出。
(三)经费须用正式发票报销,报销单背面注明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证明人必须是部长或部长级以上团校工作人员,并经校长或副校长和秘书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四)办公室主任定期结算经费,并向副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一期团校工作结束后,所有经费须严格审核,帐本提交校长。
第八条 团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入学
1、凡进入团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
2、招收学员对象。
(1)骨干培训班主要面向各支部的团支书及团支部委员
(2)新生团干部培训班主要面向各支部的新生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由分团委组织编写统一教材,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集体备课,由分团校组织培训,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二)学员管理
1、学员分支部进行管理,实行支书负责制,由支书统一安排本支部学员的学习和活动,并向团校负责。
2、学员在上课时应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不吵闹,不喧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3、学员应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三)学员考勤登记制度
1、团校考勤工作由培训部负责。考勤表由培训部制定,各支部书记协助进行,团校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
2、学员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须持有年级主任或班主任证明的请假条向培训部请假,但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
3、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学员资格:A、缺席1次(含1次)以上者。 B、请假2次(含2次)以上者。 C、迟到或早退达次者(含4次)
(四)学习和作业制度
学员要按时上课,按时按质量完成作业,不得迟交、缺交。 学员作业情况与学员结业、评优相联系。支部作业情况与支疗评优相挂钩。学员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在团工作实践中应用理论并提高理论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团的建设工作。
(五)学员作业考核评定制度
1、考核形式为学习心得(体会)、团的基本知识考试,在团校学习期间完成。
2.作业的批改由团校工作人员执行,培训部负责学员的最终学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按学员人数的10%评定)由团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南阳医学专科学校针灸骨伤系分团校。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