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院):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落实教育部《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 [2019]6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363号),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及我校在实际教学过程发现的问题,对接国家最新教育教学方针政策、教学标准,学校决定在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工作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
2.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加强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坚持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劳动观念、安全意识、人文艺术修养和身心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3.明确以职业为导向,积极推行教学活动和医学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 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健全的体魄。
4.实行学年学分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暂实行固定专业班级学年学分制。
二、制(修)订范围
我校现有所有专业。
三、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对接专业教学标准、关注市场需求,充分展开调研工作,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注重分析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特别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的新趋势,要与新的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相对接,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要注意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的相对稳定性的关系;处理好专业岗位的需求和学生综合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岗位证书教育与课程教育的关系。
2.坚持综合素质培养。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健康的关系,处理好人文教育与专业技能教育的关系,要把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劳动观念、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就业能力和职业成长性。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立足教学过程全局,合理设置课程,实现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要针对目前课程设置中存在的缺乏职业性、重理论轻实践、重复课程多、课程内容滞后于行业发展等现状,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突出专业主干课,整合基础课,删减边缘学科和临床关联不大的课程,使课程设置和行业需求相适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各专业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提出学生所必需掌握的专业核心技能,并在培养方案中落实实践能力培养的措施。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教学配合实训教学、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突出实践教学优先地位,增加实践课程,同时在专业主千课程中加大实践课的比例,可试将一些实验实训课程作为“教-学-做”一体化课程进行设置,既能突出技能操作又便于考试考核。以使学生得到比较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
5.体现办学特色和创新教育。要从我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办学条件、经济社会环境、生源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 结合不同专业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办出特色。
四、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框架及有关说明
参照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格式。
五、普通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安排
1.公共必修课模块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高等 数学、普通物理、化学以及其他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劳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体育等课程设置按照教学进程表设定部分。其 他公共必修课程由各专业确定,第一学年开设。
2.专业基础必修课模块
该模块既要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内容的课程,也要包括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内容的课程。 各系(部、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特色,按照“必需、够用”的原则,开设一些反映本专业最新发展和加强实 践、创新能力培养的课程。
3.专业必修课模块
主要是体现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和反映该学科专业优势的特色课程,要与学生执(职)业资格考试接轨。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又要体现自身的优势和特色。第4学期最后2周为专业技能综合实训,共56学时,3学分。
4.选修课模块
选修课模块分为专业限选课(包括“专业基础选修”“专 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包括公共限选和公共任选)。专业限选课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进行合理设置;公共选 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无需重复设置。
各专业在设置专业限选课程时,要兼顾公共选修课程,避免重复设置。
中职人才培养方案可参照此结构安排。
六、具体教学过程安排
(一)学时分配
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包括课程中的实验、专业实训、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的学时比应<1。
2.第1学期教学周为18周(前3周为新生入学教育与国防教育),第4学期教学周为16周(最后2周为综合技能实训时间。根据专业也可设置为1周综合实训+1周临床见习。若为临床见习,可灵活安排时间,不强制在最后2周完成),其他学期均为18周。周学时数控制在26(土2)学时为宜,课内总学时严格控制在1800以内。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5、6学期,共40周,1040学时,根据专业特点,可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分核算
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取值0或5(小数点后第一位为0~2时取0,3~7时取5,8~9时取0同时整数位加1),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如下:
1.课程学分数=课程总学时数/16-18;
2.毕业实习按周计算,1周1学分;
七、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院)主任(专业建设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本系(部、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具体制(修)订工作人员应由熟悉专业、了解专业发展历史及现状的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来担任,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
(二)为保证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结合更紧密,培养方案定位更准确、更科学、更具有特色,各专业应在开展调研的同时充分发挥本系(部、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聘请附属医院或社会医院(药企),尤其是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 订工作,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三)公共与基础课程要积极参与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研讨和决策。
(四)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制订完成,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需制订可行方案并上报教务处,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前,各系(部、院)完成专业调研工作。
(二)5月15日前,完成制(修)订本系(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时上交纸质材料(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等),电子文档发
yzjwk0126.com。
(三)5.月31日前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完成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各系(部、院)。
(四)6月15日前各系(部、院)按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五)6月30日前教务处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理,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再报主管校长审批,通过后编辑印刷成册,下发各系(部、院)从2022级新生开始遵照执行。同时向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上报备案。
九、人才培养方案材料报送的要求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调研报告、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的纸质材料,由专业所在系(部、院)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院)公章。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调研报告、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意见的电子文本发送到:yzjwk@126.com.
希望各系(部、院)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 订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并确保制(修) 订工作质量。
2022年3月28日